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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卷 欺天大圣 第九十一章 凡城

悟空和紫薇顺着猪人族的指令,跟着河流而下走了整整三天三夜,不仅连半个兽人的影子都没有看到,到最后更绝的是连条人走的路都没有了。本来吧,起先天天吃白水煮素菜,悟空的嘴上都快淡出鸟来了。

不过,此刻的悟空却怀念起以前在猪人族的素菜生活了。因为,他和紫薇两人,在这茂密的丛林中走了三天三夜,这几天白天夜晚都是从河流中抓鱼来烧烤。吃来吃去,连自己身上都粘了一股子的鱼腥味。按照猪人们的指引,要想尽快回到人类的世界中去,顺着河流走时最快的。可是,他们两人都走了整整三天了,也没有看到半个人影。这让悟空心中一直纳闷,是不是猪人族那帮家伙们,见自己这大半个月吃他们的吃多了,最后想出这么一个办法来报复他。

由于起先跟紫薇有约定,他们的这半年之旅,除了万不得已之时,不得动用任何的法力。所以,在这阴暗的地方,又是孤男寡女的,最要命的是这男女都是情投意合的。呵呵,我们的悟空为了表示自己的男子汉气概,只能在茂密的树林中充当主动“嘿咻”的责任。

咿??可别误会,此“嘿咻”非彼“嘿咻”,可不是这悟空开始嘿咻上了。只见他开始解开自己全身的衣服,露出了结实但不算发达的肌肉,然后掏出自己那根能长能短的“棍子”,猛的朝着那茂密的“草林”中,拼命的一阵乱捅。嘴中还“嘿咻~~嘿咻”叫了个没完。不多时,就弄出了一头的汗水,他指着坐在一旁的紫薇,发牢骚道:“干这事儿也太费力了。天天都得要我在前面开路,整天整天的挥舞金箍棒,还不准有法力。紫薇,要不咱们的约定等下再说嘛。现在就让我用下法力,也没有什么关系的嘛。对不对?”

紫薇看了看他,眉头一皱,撅着樱桃小嘴不情愿的说道:“怎么?你把我们的约定不当数吗?那你连这个约定都不能遵守,我又怎么敢和你过一辈子呢?只怕,以前你说的那些山盟海誓也是骗人的吧!”

悟空见紫薇生气了,立马拉下脸皮赔笑着说道:“嘿嘿,没有,没有。绝对没有的事情。我对紫薇你可是真心的。呵呵,你别生气,我刚刚也就是开个玩笑而已,我马上继续去开路。”

“哼!!”紫薇微哼一声,转过头去不再理会悟空。看来,她对悟空的这番说辞,或者说道歉的方式非常的不满意。

“嘿嘿,好啦好啦,紫薇不要生气了。要知道,美女要是生气多了,可是容易衰老的哦。要保持笑容常开啦!”看着紫薇仍然转过头去,一张俏脸板得都快结冰了。悟空眼珠子一转,将金箍棒插在地上,然后对紫薇说道:“好嘛,好嘛。我知道错了。这样好了,我给你唱一首歌,就当是赔罪好了。”

紫薇听了他的话,明显的一愣,把刚才的不愉快都抛到了脑后。她转过头来,鄙夷的看着我悟空说道:“哦!你也会唱歌吗?认识这么久,人家都不知道呢。好吧!要是你唱出来的歌,能让我满意的话,刚才的帐就一笔购销吧!”

“那好,那好。”悟空将一旁的金箍棒放入手中充当麦克风,然后耍酷的将头上的毛发向后一甩。声音变得低沉而沙哑的说道:“那么,美丽的紫薇小姐,我将为你带来一首我们那儿当红的一首歌曲,杨坤的《无所谓》”

“杨坤??无所谓??这么会有这么奇怪的歌。”紫薇看着悟空的样子,一脸的不解。很显然,时空的差距让她根本不了解;不过,紫薇最后显然对悟空的欣赏水平有些怀疑,忍不住问道:“这首歌很好听吗?”

悟空狠狠的点了点头,然后抬起头,一脸骄傲的说道:“这首简直就是惊天地、泣鬼神呀!尤其是,杨坤是当红的歌手,他鸭公嗓似的调调,让很多模仿者都望而生却。所以说,这首歌是一首高难度的歌曲。”

“切!”紫薇听他道来,倒是有点想听听这首“高难度”的歌曲了。不过嘛,最后她还是没有忘记打击一下悟空,仍然是一副鄙夷的神情说道:“是么?这么高难度的歌曲,你唱得好么?”

悟空摸着头,嘿嘿的笑着。然后,猛的将自己的身板挺得笔直、笔直的,不无骄傲的说道:“不是跟你吹,真是跟你吹。杨坤的这首无所谓嘛”说到这里,他突然断了,看着紫薇的好奇心被带动了起来,悟空的老脸一红,小声的嘀咕道:“唱得不好,也《无所谓》嘛!”

紫薇差点因为他这句话,直接给雷翻在了地上。再次给悟空一个白眼儿,然后非常鄙视的说道:“喂喂喂,刚才是哪个说要唱歌给人家道歉来着?就算是唱得不好,但你总是能哼哼几句吧?”女人的心就是软,紫薇看着悟空为难的样子,叹了一口气道:“好吧!好吧!只要你能哼哼几句,本小姐勉强能入了法耳,也算你过关好了。”

“嘿嘿紫薇,你真好!”悟空摸着头,尴尬的一阵傻笑。然后清了清嗓子,在紫薇期待的目光下,总算是开口了:“紫薇,哪个嘛,不会唱也《无所谓》嘛!哈哈”

这下连一向矜持的紫薇,也再也忍不住了,哈哈的笑翻了天。悟空看着笑得如同一朵鲜花绽放的紫薇,痴迷的说道:“紫薇,你笑起来真的好好看。真想永远、永远都这么看着你。”

“好啦!不要耍贫嘴,还是赶紧继续开路吧!要不然,咱们就得在这密林中当野人了。”紫薇娇甚了悟空一眼,嘴中虽然在教训着悟空;不过,脸上却是幸福的桃红,能被自己喜欢的人夸奖自己长得漂亮,也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呢。

悟空听了紫薇的话,细细的看了看自己的裤子。在这密林中总是身先士卒的去开路,早就被树林中的荆棘给挂成条状物了。现在,只怕是洪七公他老人家来了,也得拜悟空为丐帮扛把子。或者说,悟空现在可以在密林中,找一些树藤,在空中荡来荡去,嘴中再鬼叫着:“噢~~~勒~~~喔~~”只怕,中国最早版的“泰山”就此诞生了。

苦笑着摇了摇头,悟空不再多想,举起手中的金箍棒又开始了自己的开路之旅。擦了擦汗,看着前方看不到尽头的树林,悟空真的好想指着天空叫嚣道:“今生我不能将这座山的树林给扫开一条路,那我就让我的儿子继续,我儿子之后再叫孙子继续。总有一天,我们会将这座山给扫荡一条路出来的。”

话说,又是三天三夜之后,当悟空将最后一块儿荆棘给扫开之后,面前的景色豁然开朗。一条宽敞的大道出现在了自己的面前,顺着道路看去,不远处还有一座巨大无比的城池,让猴子在原地乐得又蹦又跳,总算是功夫不负有心人了。

悟空刚来想冲到道路上去,安抚一下激荡不已的心情。却被一只若柔无骨的小手一把抓住了,回头望去,只见紫薇脸色绯红的看着自己,摇了摇头,然后指了指悟空的身上,示意他不要着急。

悟空顺着她的手指望去,这才回过了神儿来。只见自己上半身赤裸,下半身的裤子连遮挡的布条都没了,简直就是现代版的一条三角裤。这还算是好的了,要不是自己刻意的去保护“小弟弟”,只怕现在悟空已经在裸奔了。搞不好,明天就会上各大天庭、妖界的新闻头条,那名声可真是一时大燥了。

“唉!!”无奈的摇了摇头,悟空看了看自己的全身,竟然发现除了放在自己用法力做出来的空间袋内〔其实,每个神仙都有自己的空间袋,只是示个人的法力高地,来确定空间袋的大小〕,除了自己那道拉风的铠甲,居然找不到一条遮羞之物。金子倒是有不少,这还是悟空想到这玩意可是个好东西,俗话说:“有钱走遍天下,无钱寸步难行、”。所以,悟空将整个花果山说水果蜜桃公司的盈利额,全都装在了自己的空间袋中。不过,此刻却找不到一个人户,有金子也没处花去啊?

无奈之下,悟空只有回头再树林里捣腾了一番。出来的时候,仍然是赤裸着上身,不过下身却是被一条“草皮裙”给遮住了。指了指前方的城池,悟空嘿嘿的笑着道:“好了,这下可没事了。咱们进城吧!”

说完,也没有看到紫薇脸红的模样,一把抓起她的小手就朝着大道上跑去。不得不说,这两人都是神仙之体,虽然没有刻意的使用法力,不过速度也是相当惊人的。尤其是在那只肉体强悍到变态的猴子带领下,不多时两人便来到了城门下。

抬头一看,一座宏伟的城池上书两字“凡城”。悟空看了心中一乐,对着身旁的紫薇笑道:“凡城,凡尘。这是不是意思道,这里便是神仙口中所说的凡尘俗世之地呢?嗯~~紫薇?你怎么了?”

回头望去,只见紫薇双脸通红的低着头,没有回答他的话。四下里看了看,一群老百姓从他两的身边走过,全都向看怪物一样看着悟空他们。按理说,猴子现在是变成的人体,不是自己的猴身啊?不过,想一想也就明白了,一个全身乌漆麻黑的家伙,穿着一条草皮裙,简直就是翻墙过来的刚果哥们儿。而且,他身旁的马子,居然还是一个极品美女。这简直就是一幕活脱脱的“美女与野兽”啊?

悟空也是一阵的脸红,赶紧拉着紫薇就向城里面跑去。急忙找了一件客栈,连看也不看便冲了进去。这家客栈也许生意不好,店小二正在打着瞌睡,猛然听见房门被推开的声音,嘴中下意思的喊着:“唉!客官,你几位啊?是要吃饭呢,还是要住店呀?”刚把眼睛一睁开,就见一个灰头土脸的野人冲了进来,店小二的脸色一变,冷冷的说道:“去去去前面马大善人要发粥,你赶紧去那排队去。”敢情他当悟空是叫花子了。

见“野人”没有要离开的意思,店小二将两只袖子掳了起来,露出两只短胳膊,嘴中还恐吓道:“咿,怎么的?臭要饭的。我刚刚的话你听不懂吗?要饭去前方向左转,那里又免费的粥。要是你再不走,可别怪我动手了!”

说完,扬起手来准备朝着悟空就是一巴掌,不过刚刚举起来,他整个人便愣住了。因为,他看到那个野人的一只脏手,居然还牵着一个美丽无比的少女,就跟天仙下凡似的〔本来就是天仙〕,唬得这小子赶紧揉了揉双眼,只怀疑是自己的眼睛看花了。揉了半天,整出一对兔子眼,他心中一“咯噔”,只怕是遇到“人贩子”了。拐了那家的黄花大闺女,正准备找买家呢!这种人,一般都是道上混的,他可惹不起。店小二不由得多了个心眼儿,然后立马将脸一变,笑嘻嘻的奉承道:“嘿嘿,大爷!刚刚是小人眼拙,没有看出您尊贵的身份来。希望你大人不计小人过。呵呵,不知道你是住店呀,还是吃饭呢?”

悟空也不废话,从兜里掏出一锭金子,拍了拍桌子然后说道:“给我准备上房两间。然后,再给我烧两壶热水,好好的洗个澡。对了,等下你再去给我买两身合适的衣服,要你们当地最好的。知道吗?”

那店小二看着悟空出手阔绰,伸手便是一锭黄金,更加确定了刚刚他的判断。不过,这小子心中倒也有个奇怪的想法,面前的野人明明就可以说是在裸奔了,真不知道他那锭黄金是从哪里掏出来的,简直就跟变戏法一般。

“好勒!!两位客官,你们请随我来!”店小二领头在前面带路,悟空和紫薇就跟着他上了楼房。找了两间挨着的上房,店小二待悟空和紫薇进去之后,便借口去烧洗澡水和买衣服去了。

下了楼,店小二急忙冲进后院,也就是这家客栈老板的住所。找到一个40来岁,全身肥肉的家伙说道:“不好了,不好了。老板!咱们店里面来了一个人口贩子,我来问你,咱们是不是要去报官纳?”

那老板听了店小二的汇报,眉头微皱,想了想然后说道:“不,不,不!咱们这个小店,被马善人的喽啰们已经整得够惨了。按照你所说的,那人出手阔绰,想必一定有点身家。而且,他既然能拐卖如此漂亮的少女来到我们这,一路都不会引起官府的怀疑。只怕,他还真是有点本事,这种人物是咱们惹不起的。搞不好,他在官府里面也有人,咱们报官讨不到好!反而,还会因此惹火上身啊。”

店小二听自己的老板分析得头头是道,心中也觉得这事情不简单,但又想不出办法,只好询问自己的老板道:“那么,老板。咱们该怎么办呢?”

胖子老板想了想,然后咬了咬牙齿说道:“咱们就装作不知情。反正人家也是给了银子吃饭、住店儿的主,我们伺候好就行了。其他的事情嘛,不管是现在、还是以后,谁闻起来咱们都是一问三不知。”

“嗯,我知道了老板。我这就去给那个家伙买衣服去。对了,你记得给他们烧两壶热水澡,晚了只怕那位“主子”发起火。”在老板点了点头之后,店小二飞快的朝着外面最豪华、最昂贵的裁缝店跑去。

不多时,悟空身上珍藏了六天六夜的脏东西就全都给洗干净了。而那桶干净的洗澡水,也以化作比地下水还要浑浊的本色,宣告它光荣的退休。悟空刮了刮脸上新露出来的几根胡子,然后再整了整发型,穿上了店小二买来的新衣服。

不得不说,这人靠衣装、佛靠金装。悟空砸了一锭金子,买来城里最贵的衣服穿上之后,本来就挺英俊的模样,硬是整得人模狗样的像个贵族。以至于走出房间之后,店小二和店主还以为那个公子哥光临他们的小店了。当得知这面前的“贵族”就是那个“野人贩子”的时候,两人的下巴直接就脱臼了。

这才刚刚接上,立马再次听见“咯嘣”一声,再次给掉了。原来,楼上也刚刚洗完澡的紫薇,穿着一身红色的连衣套裙,款款莲步的走了下来。清新脱俗的气质,加上完美无双的模样,以及一头披肩还带着湿气的头发。让在场的店小二和店主,有种想立马跪倒在地,叩拜仙女的冲动。

悟空微微一笑,轻轻的将紫薇的小手给牵着。而少女脸色一红,也没有拒绝,两人在店小二和店主目瞪口呆之下,朝着门外走去,想必是去逛街了。过了老半响,店主才回过神儿来,将手掌伦圆了,一个大嘴巴子给店小二扇去,嘴中大骂道:“看到没有,人家郎才女貌的。刚刚要不是我留了个心眼儿,还真被你小子给糊弄得去报官了。哼!!”(未完待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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